【票帝解读】看完美国交通部的“拟”禁航令,我也不知道该写什么
ORDER 2020-6-1 通知令内容
【时间线】
1980年9月17日, 中美双方签署的《中美民用空中运输协定》及后续修订,要求双方保证“机会均等,互利平衡”。
2020年2月,由于新冠疫情影响造成中美需求减弱,美国航司(美联航UA,达美DL,美航AA)选择暂停中美直飞航线的运营。中美之间的航班数量从1月份的每周约325班,减少至最低点每周20班,后在3月中旬恢复至每周34班左右。
2020年3月26日,我国民航局发布第12号文《进一步调减国际客运航班数量》,明确了几点:
一航一国一线一周一班(“五个一”),外国航司仅保留一条航线一周一班
以3月12日那周的班表为最大航班量
抵达中国航班上座率控制在75%以内
何止停止,另行通知
美方航司因在3月12日那周没有航班,所以,失去了继续执飞中美航线的权利。而中方航司因为保留了部分航班,现在仍然可以按照“五个一”飞行中美航线。
2020年5月初,美联航UA和达美航空DL已经向中国民航局递交了6月初的复航中美的申请,但没有获得批复。
美交通部向中国民航局表达过多次抗议,认为民航局的12号文将美方航司排除在外,无法恢复中美之间的定期客运,侵害了双边权利。
2020年5月14日电话会议,美方重申观点,中国民航局表示考虑移除3月12日班表的限制,但五个一不变。
2020年5月22日,作为反制措施,美方要求中国内地航司按要求须提前至少30天提供飞航班表等(Order 2020-5-4)
2020年5月25日,中方的来信阐述,并不存在违反之前中美协议,对所有航司一视同仁且公开透明,希望美方取消5月22日的反制措施。但同时,中方还是不批准美方的复航计划
2020年6月3日,美国交通部做出决定(即本通知),认为目前的谈判破裂,根据“公众利益”的考量,暂停中国内地籍航司中美之间的客运航班,自6月16日起生效,若总统批准,可随时生效。
同时,
1)驳回所有中国航司根据Order 2020-5-4令申报的中美航班
2)在不需要听证的前提下,保留任何时间修改,变更或吊销本通知的权利
3)抄送本通知至中美航空公司,中国驻美使馆,中国民航局等有关机构,公司和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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